李文范
国民党“总统府”资政。
字君佩,西樵太平人。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自费留学日本,入法政大学速成科。三十一年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回国后任广东法政学堂教员兼翻译。三十二年被举为粤省同盟会会长。曾参加宣统二年(1910年)的广州新军之役和三年的“三二九”广州之役。民国元年(1912年)任广东海军军务处秘书兼都督府参议。1913~1916年参加讨袁、讨龙之役。1918年任福建漳州援闽粤军总司令部参议。1920年赴法国留学。1923年9月,胡汉民代行大元帅职权兼任省长时,任广东省政务厅厅长。1925年7月任广州国民政府秘书长兼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秘书长,9月随胡汉民赴苏联考察。1926年3月回国,后又赴美国调查党务。1927年3月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5月任广州政治分会委员,6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1928年10月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兼秘书长。从1929年3月至1945年5月,先后被国民党第三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中央执行委员、第五至第六届中央委员会党务委员。1931年12月任内政部长。1935年任国民政府委员。1938年6月任司法院副院长。抗战时期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1940年11月至1947年7月任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兼党务处主任。又历任中央抚恤委员会主任委员、党史编纂委员、财务委员、勋绩委员和中央团部指导员等职。1946年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去台湾后,连任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中央纪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台湾当局的“总统府”资政。1953年6月在台北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