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惠先生传略
王宠惠字亮畴,祖籍广东东莞。1881年出生于香港,其父王煜初为香港基督教堂道济会堂牧师,因该教堂与雅丽医院相邻,适逢孙中山先生在该院实习,课余常到道济堂与王煜初交谈,这时年仅六、七岁的王宠惠便常伴左右,并得到孙中山先生的淳淳善诱,故此王宠惠与孙中山有了深厚的渊源。
一
王宠惠幼年入读于香港圣保罗学校,不久转入皇仁书院,在书院学习期间适逢由盛宣怀创办的北洋大学赴港招生,于是王宠惠前往应试考入了该校的法律系。
1900年,王宠惠以优异的成绩大学毕业,被南洋公学聘为该校的英文、地理教师。逾年赴日本继续进修法律。之后多次远赴欧、美各国游学,并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考取英国律师资格,被选为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曾把德国《民法》译成英文成为英、美各大学的教材。由于王宠惠在国际法律界有较高的声誉。曾两度出任海牙常设国际法庭的法官,对于处理国际间的纠纷,能引证事例,采用公平适当的意见,备受各国法律界人士的敬佩。民国十二年(1923年)当王宠惠重游法国时,法国最高法院特邀他在法院内进行演讲,以此为该法院的荣耀。民国十七年(1928年),王宠惠在南京担任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如废止领事裁判权、修订《民刑法》、普设法院以及司法人员的培训等,这对当时国民政府法律的完善与普及起积极的意义。
此外,在民国初期王宠惠著有大量的相关法律著作,这些作品备受业界及学者们的重视,并成为当时国民政府及现后来台湾当局制定《宪法》、《民法》及《刑法》的重要依据。如《宪法刍议》、《宪法危言》、《比较民法》等。
二
王宠惠受孙中山先生的影响早年加入同盟会,从事革命筹款及宣传活动。在日本留学期间,获悉清政府把广东割让给法国的传闻,于是组织部分中国留学生,组成广东独立协会向当地华侨宣传清政府的腐败以及为革命起义进行捐款。辛亥革命后,年仅三十岁的王宠惠参与了筹备组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并被孙中山先生任命为外交部总长。民国元年(1912年)袁世凯窃取临时大总统一职后,实行一系列到行逆施的政策。王宠惠愤然辞职,袁世凯派出梁士诒对他进行游说:“君主立宪,合于中国之情,欲借大笔,为文鼓吹,如承许诺,则政治高位或现金五十万,二者任君选择。” 王宠惠听后不加思考立即严斥:“余之笔专为共和民主而写作,不能以拥护帝制受辱,且君曾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对外宣传共和,今竟以此相劝,实出意料之外。君志虽变,余则不能同流合污。”态度坚决,义正严词。
民国七年(1918年),王宠惠任职于北洋政府。当时引起部分人的非议认为他已脱离孙中山的革命阵营。王宠惠听后,总是一笑而已。其实他是受孙中山所委托,利用自身特殊的身份对革命党人进行掩护,同时在国际社会上为维护国家的尊严与领土的完整而据理力争。1921年作为北洋政府代表之一出席太平洋会议,会上提交了废除与日本签定的“二十一条”和收回胶济铁路的提案,最终逼使日本人修改或放弃“二十一条”中部分条款;至于胶济铁路的主权收回因日本与北洋政府相互勾结,激起全国人民的反对,导致以梁士诒为首的北洋政府内阁倒台。
民国十一年(1922年),孙中山先生在上海策划讨伐陈炯明,欲以福建为基地,于是先命令许崇智率兵进行福建。当时福州驻军李厚基向北京发电形势火急要求增援。担任北洋政府内阁总理的王宠惠,运用职权拖延对福建的增援,最后使李厚基因军饷断绝,福州失守,为出征讨伐迈出了胜利的第一步。
三
1949年,王宠惠从大陆经香港抵达台湾。在台湾,他应邀担任台湾司法院院长,经常抱病主持大法官会议,分析案情。晚年,终日书房,拒绝出席各种应酬,手不释卷,除法学外还博览群书。1958年,病逝于台北享年77岁。